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空可钻,当心二手房合同陷阱
二手房的交易已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法律依据,一旦买卖双方产生纠纷问题,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就成为了关键,有的合同就算是签订了也是无效的,有的人就是抓住了无效合同这一点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诈骗,签订二手房合同的时候就要当心了,哪些二手房合同陷阱需要注意呢?
1、贷款陷阱
现在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购买者大多通过贷款来支付房款,但是银行审核房贷是有一定的标准,所以有些购房者不一定能获得购房贷款,由此也引发出一些陷阱出现,如果这些证明被银行查出还会拉入黑名单,还会影响今后贷款障碍。
2、中介口头承诺
口头承诺没有事实依据,有的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经常会说一些口头承诺,中介公司的这些承诺不是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也没有任何责任可追究,如果承诺无法实现需要承担责任的还是购房方,所以在签约前要对房产情况及自己经济实力和自己贷款能力要有个清醒的认识。
3、合同留白
签订二手房的时候买卖双方应该同时到场,中介人员会催促购房者签订预先制作的一式三联的意向协议,并且由购房者支付购房意向金,约定买方签字后中介会将意向金则转为定金,让你不能退房,由于协议是预先制作会留出空格便于填写,中介公司容易添加一些不合理的条件,所以签订时千万要注意。
4、霸王条款
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很多不法中介在与业主签订代理或买卖合同时,有意在隐蔽处设置些不合理条款,不然就仅规定业主该负的责任,而对中介公司应当担负的责任采取模糊化处理甚至是“避而不谈”的办法。
5、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
如果房屋还没有抵押和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只要二手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屋,购买房屋的人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人,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都要真实不能作假,还要签订就要法律认可的书面买卖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要是合法有效合同。
6、注意留凭证
在交易的初期要仔细验证房产证,任由谁作证都要打电话确认或是其他方式确认;其次是在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产权的共有人要在场,没有在场需要有正式的委托书,而不是电话委托等其他没有公证的委托方式。
现实生活当中二手商品房的买卖远没有这么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也可以说是二手房买卖相当复杂,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骗局,他们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