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土地证撤销程序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土地证是可以撤销的,所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青岛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青岛土地证撤销程序,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青岛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
1、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
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权撤销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撤销登记。
3、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撤销登记。
青岛土地证撤销程序?
1、注销土地权属情况合法、证明材料齐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2、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撤销销登记。
3、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土地他项权利终止、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他项权利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他项权利撤销登记、地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撤销土地证书。
上面这些就是为大家了解到的青岛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青岛土地证撤销程序的相关信息,国土部门撤销土地证一般要依据法院撤销土地证的裁定,或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确属土地登记错误的,将作出撤销土地证的决定,注销土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