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贷款未还完,房产证可以加名字?答曰:问银行

  背景:购房者未还完房贷,房产证尚抵押在银行,在还贷过程中想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姓名,是否可以呢?

  针对这个问题,购房指南整理了房产律师的解答,以下为律师解答:

  房屋还处在按揭中,不能增加共有人,要追加房产证署名的话,要看银行同意不同意。已婚且有房贷在身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要经过贷款银行的同意,房管局并不完全说了算,也就是说贷款未还完或者之前有过抵押的房产证办理加名要增加一份文件,那就是银行的同意书。

  有些朋友认为,找到银行就会办理,毕竟房产证加名不是更名,多一个人还贷银行的贷款更安全嘛。银行都同意了,即债权人同意房管局也没有理由拒绝办理。

  但事实上并不一定如此,很多银行可能会拒绝这一请求。

  银行与当事人直接的协议是以房子为抵押的,而不是担保人的保证,多个债务人并不是多了一个担保人,仍然是以房子本身作为抵押物的。并且,多个产权人就会多份擅自处分抵押物的风险。并且从办理手续上讲,要先撤销原合同,然后订立新合同,有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差里如果发生变动对银行来讲也是风险。如果有开发公司或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还需要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手续也相对比较复杂。

  所以房产证上加名字,对债权人即放款银行来说,并不意味着其债权更有保障,反倒因为办理手续可能存在的漏洞使其有其他的风险。因此房产证加名对银行来讲是没有利益又有风险且手续又复杂的事情。拒绝当事人申请也不违法、不违规。以上情况综合起来就容易理解银行为什么会拒绝了。

  小结:如果银行拒绝申请时,可以尝试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其他担保或者找其它担保公司操作一下先还清贷款然后重做贷款,但是如此一来手续繁琐,各种费用也会增加很多。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协议,如果发生纠纷也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与依据,等贷款还完解除银行抵押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加上夫妻对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