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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要交哪些费用

  我们如果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以后需要过户的话,那么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我们知道不论是农村里面房屋过户,还是购买的商品房进行过户都是有一定的手续的,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有关于泰安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泰安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泰安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1、对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1)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我们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对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1)由于国家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以原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泰安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一、其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不需交。

  2、第1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

  5、公证费较高30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哪些税费

  我们除所得收获缴纳外,以销售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所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获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需所得收获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销售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获,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销售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获,80%归卖方;销售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获,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获全额缴纳。

  3、所需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所需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泰安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泰安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的相关问题,如果我们也需要办理过户的的话就来参考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这样有助于我们更加快捷的办理过户的手续,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