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吉林经济适用房分一类与二类吗?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倾向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适中,很容易让购房者们接受,因此大家也很关注与经济适用房有关的各类常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吉林经济适用房怎么样分类以及吉林一类经济适用房与二类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下文的介绍。

  吉林经济适用房分一类与二类吗?

  1、一类吉林经济适用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2、二类吉林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

  3、二类经济适用房满五年要想出售就要给国家补交综合地价款,公式是销售价×10%;

  4、二类经济适用房契税、增值税、个税的缴纳方式与商品房完全相同。

  吉林一类经济适用房与二类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1、吉林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2、二类吉林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3、二类经济适用房这类吉林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

  以上是吉林经济适用房怎么样分类以及吉林一类经济适用房与二类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的内容,大家看到这里也有所了解了。经济适用房也分一类与二类的,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销售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本经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