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低收入、买房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所以对此类住房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那么,大家了解经济适用房退房有哪些手续吗?接下来小编介绍下在江苏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在江苏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在江苏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
1、提交材料:
经适房购房人到回购办提交以下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超标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和收据;
2、身份审核:
回购办根据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到该核心计划发展科查档,经核实无违规记录,现场填写递交《经济适用住房自愿申请政府回购审批表》或《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作价收回审批表》。
3、装修评估:
如有装修,进行装修评估;材料初审:经适房核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回购的经适房现场查验;
4、住房局审核:
初审后,递交住房局审批。
5、签订回购合同:
经适房核心凭审批意见通知购房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合同》。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回购办与购房人到市产权核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理房产证的,与开发商到产权核心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
7、支付30%回购款:
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后,将回执单交到回购办;回购办开具《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结清水、电、气、物业费通知书》给购房人,并收回购房款等资料原件。同时出具付款通知书,支付30%回购款给购房人。
7、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
购房人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之日起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支付70%回购款:经适房核心在收到房屋交接单,并确定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办结后,支付70%回购款给购房人。
在江苏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
2、经济适用房退房的手续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协议及缴款凭证到市住房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科室进行办理,退款时限根据开发建设单位财务流程而定。
由上文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还是比较麻烦的,大家也知道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多么的不容易,建议大家购买时慎重考虑,以免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以上是在江苏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在江苏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