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购买二手的自住商品房也可以说是可取的一种方式,因为二手的自住商品房相对来说价格会更加的优惠,而且也省去了装修的麻烦,所以也是可行的。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关于广西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广西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广西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广西二手自住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主要包括如下的内容:买卖双方个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权属情况、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房屋的交付和验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签订广西二手自住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1、不要相信开发商所说的“全部的自住商品房都是这么签署的“,大家心里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购房合同范本来签署合同。
2、对于购房中的附加条件要十分小心。
3、遇到不懂的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在签署合同,必要的时候找到政府,请政府参与维权。
广西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广西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以下7种情况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广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广西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屋买卖应当由其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广西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广西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广西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广西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广西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广西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广西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问题,二手自住商品房的购买时需要我们签订合同,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些细节问题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