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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房产过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二手房,就涉及到购房者和卖房者之间进行房产的过户。只有房产正常过户到购买人的名下,这套房产才真正的属于购房者。所以说房产过户还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那么,房产过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房产过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产过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销售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就是房产过户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大家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可以先上网查找相关的资料,拿着相关的资料去相关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当然了,还是要注意做好相关的计划和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