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攻略强势来袭,向所有买房陷阱说“NO”!

  伴随近些年房价的增长,人们的购房热情也在膨胀。不过,购房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说,算是一笔花费的投入,理应慎重。况且买房过程中会不断上演着各种防不胜防的"陷阱",比如很多房子看起来占了大便宜,但是等你仔细琢磨,就会发现原来你处于巨大的陷阱中。下面,小编盘点一些买房常见的陷阱,希望购房者能避开这些陷阱。

  一、交易合同空白陷阱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已拟好的合同中有许多空白处待双方确认后填入。因此,购房者对于这些地方一定要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否则就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二、吞定金

  签订正式的商品房合同前,双方所签订的认购书一般存在着这些法律性质:

  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也就是适用于"定金罚则"。

  如果认购书没有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者所缴款项应当退回。

  因此,购房者在确定交纳房屋购买定金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看和开发商介绍的信息是否相符。谨防由于开发商刊登房产信息失真,造成购房者违约,损失购房定金。

  三、特价幌子

  不少楼盘以低价的"特价房"来吸引购房者,而这些特价房其实可能就是位置不佳、户型结构存在问题或者朝向采光不好的房子。对此,购房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房屋信息,一定要看仔细、权衡好性价比,不要被抢购的气氛和诱人的价格所蛊惑。

  四、按揭款算法

  大部分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写明:提供多少年的几成按揭、列出月供数,表示供楼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可实际上却是:提供按揭的是银行又不是开发商,如果银行不批准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购房者已缴部分房款了,那么购房者就会显得十分被动。

  其实,有关钱的事儿,还是谨慎再谨慎为好。

  五、房屋面积偏差

  一般来说,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做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若不退房,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就房屋面积误差的问题作出相应的约定以及违约责任。

  六、配套缩水

  不良开发商推楼盘时,会侧重推介园区周边配套规划,比如有幼儿园、运动场、商业街等。可是这些内容并不会写在合同里,因为那些配套开发商根本就无法保证。

  因此,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明确是否长期免费;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

  七、抢购假象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楼盘销售处人头攒动异常火爆,这种时候就要想想是不是开发商找的"托儿"?购房者可以明确告诉售楼小姐除非这套房,其他房都不要;要求查看合同,看你选中的房子是否真的已经销售;到房产交易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以免跌入"抢购"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