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你真的了解优先购买权吗?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者一定不能忽略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大多数购房者并不知道房屋优先权究竟是什么?今天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1、房屋优先购买权含义是什么?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由法律直接规定。
2、具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人有哪些?
承租人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出租房屋,应该提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原产权单位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
3、怎么认定房屋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那么其中“同等条件”指的是什么呢?通常情况下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房时间、亲属关系等各种因素。如果在其中一项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权都是无法执行的。
4、共有人和承租人谁更有优先权?
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如果产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将会优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遇到优先购买权时如何处理?
其中“优先”主要指时间上的优先,一般情况下优先时间规定为3个月。在同等条件下,只有在承租人和共有人都放弃购买之后(须让卖方出具证明材料),才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才能进行合法的房产交易。
关于房屋优先购买权,很多购房者可能都不太了解。小编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如果遇到那些别人有优先购买权的房子,但房屋交易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此时的房屋合同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