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那些婚前或者婚后的房子该怎么处理?
在现实社会中,房子在一个家庭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很多人都会选择买房。那么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哪些不同,就只是不动产权证上登记名字的数量不同吗?不一定。自2018年新婚姻法出台后,关于房产的划分也与过去有了很大的不同,因此建议大家买房之前了解清楚这些,真的很重要。
其实,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幸福美满、天长地久,但有时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不得不离婚时,房产无疑是很多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必争之地。那么,夫妻那些婚前或者婚后的房子该怎么处理?
一、如果不动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这也可以根据出资买房的人不同,分4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1、婚前一方全款买且只写一方名字的
比如,在结婚前,男方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且不动产权证上只登记了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换成女方婚前全款买房子,那么也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换言之这也就是说,任何没有出资的一方,都是没有权利分房产的。
2、婚前双方共同买房但只写一方名字的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或者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不动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时,那么在法院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都是不按份额处理的。
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但婚后共同还贷的
夫妻其中一方,如男方在婚前付了首付、贷款买房,且房产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婚后双方一起还贷,一起出力承担债务,那么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很好地达成协议时,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男方,再由男方对女方还贷的钱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进行补偿。
当然,如果换成女方付了首付再贷款,产权在女方名下,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亦是如此的算是。
4、婚后父母为儿女买房且只写儿女名字的
比如说,在婚后,A的父母全款为A买了房子,而房产又只登记在A的名下,那么此房子只属于A。而且此房产将视为A的父母对A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如果不动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这也可以分为4类情况来分析:
1、婚前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
夫妻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买房,那么房子属于两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也是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一方买房但写了双方名字的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这实质在法律上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馈赠,因此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买房但婚后又为另一方加名的
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在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呢?因为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4、父母出资为夫妻买房且没有写明为另一方购买的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A的父母出钱买的,写了AB的名字,如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A,那么一般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AB二人。这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房子是归双方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