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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啥?五大问题千万不能忽视

  购房合同是买房和维权的重要凭证,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看看合同中有没有少有条款、补充协议中的义务和权利是不是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有没有写清楚、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是否清晰,有没有垄断物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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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中的少有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少有条款的存在。有一些少有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少有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少有地方做手脚。

  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少有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

  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

  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

  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

  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

  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

  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

  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最后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

  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

  交房标准对精装房来说尤为重要,交房时的配置与样板间的配置差距较大,在签合同时,需要将收房时的配置标准写清楚,例如家电的品牌、室内空气的达标标准等。

  五、垄断物管权

  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

  签合同是个复杂的过程,以上注意事项并不能涵盖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建议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请律师一起同行,确保合同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