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罗湖区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申请人情况

  基础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项目1

  项目2

  A类

  罗湖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或原居民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办出具证明)。

  100分

  深圳户籍:

  1、购房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

  2、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

  非深圳户籍:

  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一个月加1分。

  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儿童父母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独生子女加10分。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B类

  1、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51%)。

  90分

  C类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且产权份额≧51%)。

  80分

  D类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大于51%。

  70分

  E类

  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

  65分

  F类

  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60分

  注:1、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