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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西安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买卖合同;

  5、申请人(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或登记机关根据需要提供的结婚登记审查表;

  6、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7、处分未成年人的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处分的房屋系“为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书面保证;

  8、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时,其监护人需提交监护公证书;

  9、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

  10、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或房屋分户测量图、配图说明、房屋四至墙界表等;

  11、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核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