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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垫资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首付2.6万”、“首付一成”……越来越多的低首付广告跃上各大媒体的平台,是开发商的“陷阱”还是购房者的“馅饼”?通过售楼部了解到,所谓首付一成,是需要开发商先行垫付两成的。在协议的时间内,这两成的资金需要按时还给开发商。潜山路某楼盘负责人称,此举能够给购房者筹集首付的缓冲时间,减轻他们的负担。

  博澳名苑策划人员闫旭认为,“这种行为让我想到,以前的空中花园(的促销手段),那些面积都是赠送的,现在这种偷取面积的行为就已经被房产局叫停了。可以确定的是,这是一种促销手段,这种行为目前法规没有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开发商在钻体制的漏洞。所以在国家房产体制的不断健全完善下,此行为能持续多久,大家都拭目以待。”

  他同时表示,在短期内,特别是目前楼市低迷的情况下,这样做肯定会拉动一些客户群体,能够对楼市销售起一定的帮助作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房产市场趋于合理的前奏,现在开发商急于回笼资金,银行特别难贷款,所以采用这样的策略来缓解目前购房者的资金压力。

  那么这样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范呢?律师告诉我们,“这样做,其实是钻法律的漏洞,一旦购房者不能按时还款,开发商会欠上更多的钱。如果不经过审查程序,购房者没有还款能力,同样也会影响到银行的利益,增加烂帐的隐患。所以开发商垫付行为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应按照既定程序卖房。”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国家和开发商进行博弈,此行为也表明了开发商在不想降价的前提下找寻别的出口,俗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开发商想要促进销售,最终还是要真降价,而不能只靠一些营销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