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限制
组合贷款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组合使用的一张方式,一般是公积金额度不足的时候使用,那么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限制呢?
1、合法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
2、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金额,首套金额35%起,二首普通房首付50%起,二套非普通住宅70%起;
6、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
1、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申请组合贷款注意事项
1、用足公积金贷款:对于选择组合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在申请房贷的时候需要对贷款金额进行规划,购房者应该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期限,同时大程度的缩短商业贷款期限,以便降低月还款额,同时节省贷款成本。只有公积金缴存者可申请组合贷款。所谓的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模式,所以想要申请此项贷款,借款人必须在拟购房所在地按时足额缴存了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中。
2、要选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不同的还款方式适合不同的购房者,组合贷款的购房者在申请房贷之前是需要选择好还款方式的,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这些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因为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一般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确定贷款金额: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之前,需要先确定自己的贷款金额是多少,然后再确定公积金贷款多少,商业贷款多少,申请组合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是由两个方面决定的,分别是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商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两者中较低者,就是组合贷款最终的可贷款额度。申请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申贷金额一经确定不可更改,所以贷款申请人及配偶,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最高可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