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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单位公积金账户转移的知识你知道吗

  申请条件:

  公积金缴存单位因注册地或办公地点改变等原因需要整体转移的,办理此项业务。

  设定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办理要件:

  单位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或工商局核准变更登记表。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申请。

  2、办事处审核上报。

  3、公积金中心审议通过后进行账户转移业务处理。

  办理地点:

  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13:00-16:00

  联系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