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房产证补办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房产证遗失登报的手续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房产证补办需要的资料

  1、书面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

  4、已设定他项权利或预告登记的,应出具权利人提供同意办理遗失登记的书面证明原件;

  5、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6、登记部门提供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申请人确认)。

  房产证补办需要的时间

  1、补办房产证首先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进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查明房产证号、房屋权人等基本信息后,然后由房管部门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遗失声明公告,公告期限一般为30天。

  2、公告期满后,如有关权利关系人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申请人可持登报公告、权利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屋测量成果图等资料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补办房产证。如果资料齐全,房管部门一经受理,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即可补办出房产证。

  3、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段,是报纸的公告时段,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补办的,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第二是房管部门重新办证的时间,这在各地具体又是不同的。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