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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专家来给您介绍开发商交房标准

  最近很多网友求助小编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对开发商交房的一些义务模糊不清,或加上开发商自身急于交接,本身对交房程序不予以重视,常常带来很多麻烦的后续问题。今天,小编就带专家来给您介绍一下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和一些标准。

  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

  (一)行政机关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1、规划验收合格证、2、消防验收合格证、3、绿化验收合格证、4、环保验收合格证、5、卫生防疫验收合格证、6、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7、车库及道路验收合格证明、8、安全防范设施验收证明、9、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书、10、工程竣工备案证明杭州市2002年出台的《杭州市住宅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对住宅区的验收作了详细规定。2004年7月综合验收环节取消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交付前应依法通过有关部门的分项验收。

  (二)公用事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1、邮政通邮证明、2、环卫设施验收合格证明、3、室外供水管线验收合格证明、4、电力户外管线验收证明、5、社区用房验收证明、6、管道煤气工程验收证明、7、有线电视室外管线验收证明、8、室内给水及卫生洁具验收证明、9、电信室外管线验收证明杭州市2002年出台的《杭州市住宅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对住宅区的验收作了详细规定。2004年7月综合验收环节取消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交付前应依法通过有关部门的分项验收。

  (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合同法第136条的规定,房屋面积测绘表是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高的资料,否则买受人无法行使买受人的权利和履行买受人的义务,另外公摊面积的具体计算结果,作为业主有知情权并是结算房款与办理房产证所必需。

  (四)1、《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2、《住宅使用说明书》、3、《住宅质量保证书》、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4、《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交房标准

  每个楼盘的交房标准都不一样,但一般政府有比较普通的规定,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七通一平”为基本要求上制定的。

  我们在买房下定单的时候一定要弄清交楼的标准(开发商提供),也要写进购房合同的。

  工业用电为非居民用电,不能保证居民的供电,因为工业用电在用电高峰是受限制的,而居民用电不会,所以不符合交楼标准,不可以交房。

  开发商必须提供居民用电才可以交房。

  以下是某楼盘的交楼标准,供参考:

  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底层采用防潮架空,屋面现浇叠合层,楼底搞震设防。

  层高:建筑层高3.0米。

  外墙:外墙面砖,色彩典雅。

  内墙:白色腻子抹光。

  地面:水泥砂浆拉毛面层。

  门窗:单元入口设对讲程控门,进户均选带门铃外开多功能防盗门,室内门窗预留,外窗采用铝合金(银白色)门窗。飘窗及落地窗设铝合金防护网。

  阳台:阳台设不锈钢栏杆。

  厨房:墙面作抹灰平层。

  卫生间:卫生间预留上、下出水口,外卫生间安装蹲式大便器。

  空调:设空调机位及专用插座,预留空调管孔,设外机搁板,冷凝水专管排放。

  供水:给水管采用PP-R聚丙烯管道,排水管采用PVC管道。

  供电:设区内专用配电设备,一户一表20A-40A四回路供电。

  电话系统:每户客厅及主卧均预留电话接口。

  电视系统:每户接入光纤电视网络系统,客厅、主卧预留插孔。

  集中抄表:每户独立水、电、气供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