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连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及计算方式
2013年“国五条”出台,或多或少会对二手房税费产生影响,广东、大连、厦门、济南等城市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2013年二手房新政策是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税的,有的房屋就没有差额那就不用交这个税费了,20%的个税是指出售房屋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净利润的20%。具体计算方法是:卖出房屋合同价-买进价格-买进时交的契税-装修发票-贷款的利息-这次出售所交的营业税=净利润若净利润等于0,这个个税就没有了。另外如果是家庭少有一套住房且已满5年也是没有个税的。
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及附加:税率5.6%(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教附加共0.6%)(卖方承担)
(一)普通住宅:
1、出售房屋的购买日期满5年(含5年):免征。
2、出售房屋的购买日期未满5年:全额。
(二)非普通住宅:
1、出售房屋购买日期未满五年:征收全额营业税=评估价全额×5.6%
2、出售房屋购买日期满五年(含5年)以上,征收差额营业税:=(评估值-房屋原值)×5.6%,无法提供结算**和契税完税证的按全额征收。
(三)非住宅或卖方为单位的情况:
不论满不满五年,全部征收差额营业税:应纳税额=(评估价全额-房屋原值)×5.6%,无法提供结算**和契税完税证的按全额征收。
在申报税费时可以申请以下两种计税方式:
(一)查实征收:税率:20%(卖方承担)—应纳所得税额=(转让房屋收入额-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
转让房屋收入额:交易双方的成交额。
房屋原值:购买房屋时的购进价格(以原始购房结算**所载金额为准)、偿还的贷款利息(以银行提供的贷款利息**为准)以及原购买时实际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和交易手续费等。
合理费用:出售房屋过程中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收益金和交易手续费等。—备件:提供各种需要减免费用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核定征收:税率:1%或2%(卖方承担)—出售房屋为住宅,应纳所得税额=交易评估值×1%—出售房屋为非住宅,应纳所得税额=交易评估值×2%